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:食管癌术后主动脉瘘致死医疗责任纠纷案
基本案情 某患者因进行性吞咽困难就诊于某三甲医院,经诊断为食管下段癌后接受手术治疗。术后第13天出现吻合口瘘并发感染,经保守治疗未见好转。术后32天突发消化道大出血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尸检报告证实死因为食管癌术后继发主动脉瘘导致失血性休克。患方认为医院在术后护理、并发症处置中存在重大过失,遂提起诉讼。 法院审理 某地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,依法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。鉴定报告指出:1.院方在未进行造影检查情况下过早拔除胸腔引流管并让患者进食,违反术后管理规范;2.术后感染指标异常却未及时排查吻合口瘘,延误诊断3天;3.发现吻合口瘘后仅采取保守治疗,未及时进行空肠造瘘或二次手术干预,导致感染侵蚀主动脉。鉴定认为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建议过错参与度为50%-60%。院方辩称:1.食管癌术后吻合口瘘属已知并发症;2.治疗过程遵循诊疗规范;3.主动脉瘘属于罕见致死并发症。患方提出:院方违反术后观察义务,未达到三级医院应有的诊疗水平,应承担主要责任。 法律分析 本案争议焦点集中于并发症处置的医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