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照医疗纠纷(事故、官司、损害)律师:某医院腹腔镜手术致患者死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
基本案情 患者XXX,女,XXXX年出生,因“继发不孕”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往某医院就诊,接受腹腔镜下输卵管疏通手术。术前检查显示患者身体状况正常,医院诊断为“双侧输卵管梗阻”,计划实施宫腹腔镜联合手术。手术当日,患者在全身麻醉下接受气腹针穿刺建立气腹,术中出现血压骤降、心率异常,经抢救无效于术后14天死亡。死亡诊断为“多脏器功能衰竭、肺栓塞、呼吸衰竭”等20余项并发症。患方认为,医院在手术操作及抢救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,遂提起诉讼。 法院审理 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进行鉴定。鉴定意见指出: 1. 诊疗过失:医院未按规范验证气腹针位置,未监测腹压及注气流量,术中未及时识别CO₂气体栓塞风险,抢救措施不当;因果关系:气体栓塞直接导致患者死亡,医院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; 3. 参与度:医院承担主要责任(建议参与度70%-80%)。 庭审中,患方指出:医院未遵循《临床技术操作规范》建立气腹,且忽视术中监护(如未持续监测呼气末二氧化碳分压),导致未能及时发现气体栓塞。患者既往体健,无基础疾病,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