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:手术操作不当致直肠阴道瘘赔偿案分析
基本案情 某年某月某日,患者赵某(化名)因“下腹隐痛伴排便异常半年”就诊于某三甲医院,经肠镜及影像学检查诊断为直肠占位性病变。某年某月某日,医院为其实施腹腔镜直肠癌根治术,术后病理确诊为直肠腺癌。患者于术后第7日出院,院方未提示特殊注意事项。术后第25日,赵某出现阴道异常排气及粪便样分泌物,经二次入院检查确诊为直肠阴道瘘。患方认为,手术操作不当导致直肠与阴道间异常通道形成,严重影响生活质量,遂以“医疗损害责任纠纷”提起诉讼,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。 法院审理 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损害鉴定。鉴定意见指出:直肠癌手术中未充分分离直肠阴道间隙,存在操作瑕疵;术后未及时发现吻合口愈合不良迹象,延误瘘道诊断;直肠阴道瘘与手术操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过错参与度为60%-70%。庭审中,医方辩称:患者术后恢复顺利,瘘道形成属罕见并发症,与个体愈合差异有关。患方提交术后护理记录,指出医院未按规范监测吻合口愈合情况,存在监护缺失。 法律分析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218条及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,本案争议焦点为:过错认